财产查控属于强制执行。财产查控是执行人采用法定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及相关证件、单据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的行为。
这些措施均属于法律所授权的强制手段,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财产查控的执行程序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落实,以确保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财产查控是强制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应该严格接受调查,并查明财产来源。
如果无法查清财产来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没收、冻结等措施。
此外,应加强对财产来源不明的监管和追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资金的流入,推动社会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财产来源不明时,还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的惩罚和侵犯人权。
在执行阶段,执行实施部门首先会控制被执行人的非金钱财产,然后在十日内将控制的该财产的相关资料移送司法技术部门办理变现事宜。对于被执行人在其工作单位的收入,执行部门会在五日内向其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提取。如果一次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不足以偿付债务,可以进行分期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