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撞死行人责任应由驾驶员负担。因为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规则,超速行驶造成了交通事故,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没有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行驶,致使行人死亡。
根据法律法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不得转嫁责任。同时,行人有一定责任,如直接闯过高速公路或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但这并不能削弱驾驶员的责任。因此,高速超速撞死行人责任应主要由驾驶员承担。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并因此发生车祸导致行人死亡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首先,超速本身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超速的驾驶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超速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超速的驾驶员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如果事故是由于双方或多方的原因共同造成的,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责任。
过失相抵原则:如果能够证明行人存在过错(例如违反交通信号或者在事故中有其他违法行为),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适当减轻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
交强险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分摊。
刑事责任: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撞死行人的情况下,驾驶员可能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的驾驶员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导致撞死行人,驾驶员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可能的赔偿责任和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高速超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交通法规规定,超速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如果高速超速没有被罚款,可能是因为执法人员的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被发现。但是,即使没有立即受到处罚,超速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即使没有被罚款,我们仍应该意识到超速的危险,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