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能领取企业劳务费。因为企业劳务费是企业为了向劳务提供者支付劳务报酬或采购人力资源服务的费用,如何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财物等任何利益,更不能利用职权谋取非法私利。因此,公职人员不属于劳务提供者,不应该领取企业劳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可以有合法的副业和经商活动。但是,他们的副业和经商活动必须合规、合法、不影响公务员的主业,不能牵涉到与公务员身份相关的领域,并遵守相关的规定。
因此,公职人员可以购买出租车出租,但须遵守交通和市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公职身份牟利。同时,需按照规定报备并缴纳相关税费,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规定》,公职人员在行使职务时禁止接受任何本职工作以外的报酬,包括企业劳务费。此外,公职人员应当具备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和道德标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接受企业劳务费不仅违反法规,也有悖于职业道德。因此,公职人员不应当领取企业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