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是在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基数的2%(35岁以下)、2.2%(35岁以上45岁以下)和3%(45岁以上)。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记入比例开始实施为2%、 2.1%和2.5%。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记入比例,2023年暂时保持不变,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记入,70岁以下不低于80元、70岁以上不低于90元。
按照山东省建立门诊共济机制的意见,2024年1月1日起(国家也是这么要求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要统一为在职职工是本人缴费基数的2%,退休职工是统筹地区平均养老金的2%(70周岁以下)和2.5%(70周岁以上)。
青岛医保462元和395元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缴费标准不同。
2022年度,青岛维持了之前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选择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需要每人每年缴纳462元,而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则只需每人每年缴纳395元。此外,自2023年起,青岛市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将执行省统一政策。对于2023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一档居民的标准继续是每人每年46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的标准为每人每年395元。这些标准的规定旨在最大程度地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负担,并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6年1月1日前:近几年青岛一直在实行男25年,女20年。
2026年1月1日以后: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根据山东省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政策调整,全省统一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按照省文件统一规定和平稳过渡原则,青岛市决定从2026年1月起执行省里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2026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按规定缴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