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财产保全的利与弊如下:坏处在于个人经济能力达不到的会带来很大的负担;好处在于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且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或判决难以执行的。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因不同的国家而异,但普遍要求夫妻在结束婚姻时将共同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包括财产、负债、存款、股票、房屋等。
具体分割标准一般按照夫妻双方贡献及婚姻期间财产增值的情况来判断,也有一些国家区分夫妻是否有共同生活费用等因素影响分割比例和具体方式。
此外,对于离婚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问题,法庭也会进行裁决,确保分割结果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