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2.
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 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 的
需要用到统筹支付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就医:首先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提供自己的医保卡,并告知医生是否需要使用医保进行支付。
2. 医保卡刷卡:医生确认使用医保支付后,会将医疗费用明细输入电脑,并要求您刷医保卡。
3. 确认支付:系统会自动核算个人、账户、统筹三部分资金付款比例,并直接扣除医保账户内的金额,支付剩余费用。
4. 付费:如果实际费用超过了医保定点机构规定的报销标准,需要您在自付部分缴费台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统筹支付只适用于医保卡所涉及的医疗保险费用,不包括自费和非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另外,不同地区的统筹支付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
统筹支付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将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医疗救助资金统筹管理,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支付。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支付的规定和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例,统筹支付的规定和标准如下:
1.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规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按照医疗服务项目的实际费用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原则进行。医疗保险基金应当对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给予支付保障,但不支付超出医疗服务项目规定的费用。
2. 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规定:养老保险统筹支付按照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个人账户当年的统筹支付比例+当地政府补贴的部分。
3. 工伤保险统筹支付规定:工伤保险统筹支付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原则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对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伤残津贴、丧葬补助等给予支付保障。
4. 失业保险统筹支付规定:失业保险统筹支付按照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原则进行。失业保险基金应当对失业人员的生活费用和再就业培训费用等给予支付保障。
总的来说,统筹支付的规定和标准都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