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家电下乡是在2023年。2023年7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持续推动家电下乡。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住房家居消费方面,要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活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
2007年12月--2012年11月底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2011年10月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