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病医保新政的变化
1、大病范围改变: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新政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
2、保障对象改变: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由于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
武汉在职人员的门诊报销起付线是500元,退休人员是700元,在职人员的封顶线是3500元,退休人员的封顶线是4000元。
安徽门诊报销起付线是800元,封顶线是2000元。
内蒙古门诊报销起付线是1000元,在职人员封顶线5000元,退休人员封顶线6000元。
河北门诊报销起付线是100元,45岁以下、45岁以上,封顶线分别是2000元、3000元,退休人员封顶线是3500元。河北沧州规定,起付线100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封顶线分别为1200元和1500元。
河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计算,每次40元,在职员工报销封顶线1800元,退休人员的封顶线是2300元。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