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国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数据显示,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不低于2900元提高为2020年的不低于3860元,增幅为33%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6年的不低于127元提高为2021年的不低于166元,增幅为31%
伤残津贴调整时间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但如果是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从2021年7月1日起,参照规定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09号)规定,六级伤残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