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在宿舍吸烟,更不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2、不违章用电,不要将电灯泡或蜡烛接近蚊帐等易燃物使用,不要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锅、酒精炉、煤气灶等,以免引起火灾;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电源、关锁好门窗,以防火、防盗。
3、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电器;不用尖锐物品扎、刺电线;不在雷鸣电闪时使用电器;不用金属体去试探插座、灯口的内部,更不能用指头戳插座孔、灯口;不用湿手接触开关、插座等。
4、如遇火灾不要慌张,首先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
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5、教学楼、宿舍楼走廊的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是保障同学人身安全的“救命灯”,请同学们关心爱护,千万不要拔掉电源插头,更不要将电源用做他用。发现没插好电源请立即插好,保证有效使用。
商鞅的“法治”思想主要有:
1.“定分”、“立禁”体现的权利保护思想.他认识到“定分”与“止争”的关系.他指出:“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夫卖兔着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他所说的“名分已定”,显然是指归属已定,即所有权已经明确.他已经认识到人类社会最初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已经看到法律产生与权利保护的关系,“初步接触到了国家与法律是适应保护私有制的需要而产生的这一唯物主义的命题.”
2.“缘法而治”的法律工具论.商鞅以重法著称,他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须臾忘于法”.他认为,法之重要,是因为它有“定分止争”和“兴功禁暴”的作用.“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由商鞅在秦国实施.商鞅在变法时,改“法”为“律”,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它体现了商鞅对法律的公开性和普遍性的重视.因为“法主要是强调的是内容方面的公平与公正;而律则侧重于法律规范在适用上的普遍性和统一性”
3.“刑无等级”、“不赦不宥”的法律适用平等思想.商鞅指出:“法者,国之权衡也.”他将法律看作是称轻重的权衡,量长短的尺度,判断是非功过和行使奖罚的公平标准.他反对“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否定贵族的特权,主张法律的统一性和平等性.强调在行赏施罚时要做到“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他在关于法律面前贵贱平等的观点,表述得很明确.
在商鞅的“法治”思想中,还有“以刑去刑”的思想.这历来被认为是他为实行重刑而寻找的根据,因此是虚伪的借口.但是,“以刑去刑”的思想已反映出商鞅认识到法律被普遍、自觉地遵守的重要性.他从用刑的目的是“无刑”、“去刑”的角度去说明“重刑”的合理性、正当性,这说明他已初步接触到刑罚公子价值的议题.
商鞅在许多方面预见了主权理论,而主权理论在西方哲学里是从16世纪起才流行起来的.
太阳系的特征:太阳系是以太阳为中心,和所有受到太阳的引力约束天体的集合体。
包括八大行星,由离太阳从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是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 、以及至少173颗已知的卫星,五颗已经辨认出来的矮行星和数以亿计的太阳系小天体。
主要组成:太阳,太阳是太阳系的母星,也是太阳系里唯一自身会发光的天体,也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成员;类地行星,包括水星、金星、地球和火星;小行星带,小行星是太阳系小天体中最主要的成员,主要由岩石与不易挥发的物质组成;类木行星,包括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矮行星,包括谷神星、冥王星、阋神星、鸟神星和妊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