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重庆当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从天津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 如果已离开天津就业,在重庆的新公司办理。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从天津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以及新公司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3. 在天津当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再到重庆当地社保局确认。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重庆当地社保局要求的申请材料以及从天津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计算指数的方法是将天津社保转移到深圳的养老保险基数与深圳当地的养老保险基数进行对比。
如果天津的基数高于当地的基数,需要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地社保基数/天津社保基数。
例如,如果深圳的养老保险基数为5000元,天津的养老保险基数为4500元,那么计算出来的指数为:5000/4500=1.11。
这个指数说明了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需要是天津的1.11倍,才能保持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与天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相同。
首先,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然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接着,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
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