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第一,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医疗费总额-自费-自付-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
第二,如果当事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职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宜昌市二医院、仁和医院、宜昌市中医院650元)
床位费限额(元):一级医疗机构15元,二级医疗机构20元,三级医院25元
甲类:按在职与退休人员分别分段计算。3000元以下分别报85%、88%;3000-5000报88%、90%;5000-10000报90%、92%;10000至封顶线报92%、95%
乙类: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100元以下的按80%报销
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经审核批准方可使用,费用单项核算。单价300元(含300元)以下的报销80%,单价 300元以上的报销70%